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实施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26号)精神,聚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基础研究创新团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常年受理、分批评审的遴选方式。按照《宁夏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就我校组织申报2020年度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种类型,项目实施年限为2年。
重点项目主要针对已有较好的研究基础,且应用前景好,覆盖面广,延伸性强,有利于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或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并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一般项目是鼓励科技人员围绕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结合重点学科和技术发展方向,自由开展的创新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请项目应属以应用为目标的基础研究,要注意找准切入点,凝练研究方向和内容,避免面面俱到。同时,要把加快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和人才团队的形成作为重要内容。
2.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要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有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有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
(2)申请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从事研究所必需的实验平台,必须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基金资助的研究工作。
(3)申请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岁,同一申请者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并且不能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其他项目申请。
3.为保证正在开展的项目有足够的人力和时间投入,不受理在研的承担宁夏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技人员申请项目。
4.凡是近三年资助过相同内容的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5.在读硕士生申报项目的不予受理,在读博士生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可以申请基金项目。
三、申报方式
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采取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申请人须在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 https://gl.nxinfo.org.cn/nxsti/)注册并登陆申报,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查通过、科技厅形式审核后,将系统生成的文本材料加盖公章,一式四份(含附件复印件)提交至科技开发处,由科技开发处汇总,并统一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厅。
个人直接向自治区科技厅申报项目,自治区科技厅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沈玉洁
2.联系电话:0951-2135018
附件:宁夏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科技开发处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