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做好迎接“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实施情况调研准备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精神,我校将对2016年度选派的“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以下简称“三区”科技人员)专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按照《宁夏“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管理办法(暂行)》要求,请有关部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三区”人才专项实施情况自查内容及上报材料
及时通知本部门“三区”科技人员对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期间的服务工作进行自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并提交相关材料:
1.与受援地县市科技局的联系及配合科技局协调工作的情况;
2. 在服务地点悬挂公示牌,公开科技服务内容、职责及联系方式等情况;
3. “三区”科技人员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做好“三区”科技人员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汇总工作。所有经费的使用要围绕对口服务点的科技扶贫工作,报销凭证必须符合《宁夏“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管理办法(暂行)》和自治区财政厅的相关财务要求。
4.尽快完成三方协议中的服务内容,完善各项培训及服务期间的工作作档案,包括: 科技扶贫服务工作中的签到手册(包括服务时间、地点、服务内容等)、服务照片、培训材料(培训方案、课件、书籍和照片等)、发放的名片等;
5.提交工作总结。总结涵盖开展的工作、管理模式、经费使用情况、扶贫的成效及典型等内容。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有关部门务必于5月3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至科技开发处。逾期不候。所有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不单独接收个人报送(科技扶贫指导员除外)。
对检查不合格的“三区”科技人员,科技厅将要求学校退回专项经费,并进行通报处理。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沈玉洁
2.联系电话:0951—2135018
3.电子邮箱:403442128@qq.com
附件:科技厅做好迎接“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实施情况调研准备工作的通知
科技开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