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鼓励、支持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研究,吸引、稳定和培养科技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自治区科技厅近日发布了《关于申报2021年度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请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与条件
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分为一般项目、优秀青年项目、重点项目和创新群体项目四种项目类型,一般不设指南限制。
(一)一般项目。主要支持科研人员围绕本学科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和“非共识”创新性研究,稳定科研队伍,培育创新人才,推进学科均衡发展。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申报者条件:自治区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中的科研人员均可申报。
(二)优秀青年项目。主要支持在科研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立足本学科的学术前沿,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申报者条件: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有志于长期从事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的40周岁以下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科研人员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关键技术中的科学问题开展重大原创性研究和系统、深入的应用基础研究,推进在重点领域或学科前沿取得突破。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申报者条件:具有主持国家或省部级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在本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活跃度和学术影响力。
二、注意事项
(一)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诚信承诺书。
(二)项目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据实申请资金额度,防止不切实际的满额申请。
(三)申报应符合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定位要求。项目研究要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项目实行分类评审立项,项目落选后不进行类别调整支持,如重点项目落选后不调整为一般项目进行支持。
(五)同一年度同一申请者只能申请一个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研主持的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不能超过2项。
(六)凡资助过相同或相似内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资助。在读硕士生、博士生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三、申报方式
宁夏自然基金项目采取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
(一)申请人须登陆“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kjt.nx.gov.cn)进行网上申报。
(二)纸制申请书须在形审通过后以在线方式打印并加学校公章(一式二份),由学校科技开发处统一报送自治区科技厅,个人直接申报科技厅不予受理。
(三)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全年受理、分批评审”,2021年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后期报送项目直接入库待下一批评审。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指导和组织好本部门2021年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切实提高申报质量,确保申报项目符合申报要求和条件。
四、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科技厅联系人及电话
业务管理:规划与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朱金传,0951-5032628;5032516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西桥巷95号409室
项目受理: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
联系人:苏杨,0951-5022347
技术咨询:0951-5011204;5020580
(二)学校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沈玉洁,0951-2135018
附件:宁夏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科技开发处
202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