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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的通知
2017-01-24 08:48     (点击:)

校内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有关文件精神,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正在进行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本类项目分四类,即: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申请者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含副高),并为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申请者必须为博士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人员,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近期将另发通知。

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二、限定条件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4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5.连续2年(指2015、2016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三、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申请者登录www.sinoss.net填写并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2017版)3份,汇总表1份(附件2),附电子版,于2月27日前提交科技开发处,由科技开发处统一上传。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951)2135018

电子邮箱:403442128@qq.com

 

附件: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载网址:http://www.nxtc.edu.cn/html/news/notice/2017019101.html

 

                                                                     科技开发处

                                                                  2017年1月24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7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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