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8年我校承担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技术
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评审会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宁教办函〔2018〕187号)精神,按照《宁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定于10月下旬开展我校承担的“宁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望各部门和各项目组予以高度重视,提前做好验收、检查的相关材料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范围及材料要求
参加学校组织的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项目分别见附件1、附件2,由教育厅高教处组织结题验收的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见附件3。
项目结题需提交《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各结题项目独立填写)和《结题验收报告》及成果原件、复印件;中期检查项目需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延期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报告》。各项目材料一式4份及电子稿(注明姓名)于10月17日(周三)前报科技开发处。
二、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方式及要求
1.结题验收:项目验收程序及结题标准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要求执行。每个项目以PPT形式现场汇报8分钟,并接受专家提问,确定是否结题。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验收:
(1)未完成立项任务书规定任务;
(2)预期成果未能实现,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3)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或无成果鉴定的;
(4)擅自修改立项项目名称、研究目标、内容或技术路线的。
(5)根据《宁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应注明‘宁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未注明的不予列入验收材料”。
2.中期检查:每个项目以PPT形式汇报5分钟,并接受专家提问。汇报人应对项目进度以及预期成果的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汇报。自治区教育厅随机抽查。
三、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10月23日上午8:20;
2.地点:学校竞勤楼(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自治区教育厅拟于10月30—31日召开结题验收会,组织专家对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
1.项目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统一到评审会场听取检查验收过程和具体评判标准,并按照现场公布的顺序进行汇报。
2.科技开发处按照自治区教育厅通知要求,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提出初步验收意见和中期检查书面总结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项目的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工作都有项目主持人汇报和专家质询环节,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很好的学习机会,望各部门组织教师前来观摩学习。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胡皓洋
2.联系电话:2135018
3.电子邮箱:345783658@qq.com
附件:
1.2018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一般项目结题验收一览表
2.2018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
3.2018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结题验收一览表
4.2018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中期检查)部门初审意见表
5.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
6.结题验收报告
7.年度进展报告
8.延期申请报告
科技开发处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