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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的通知
2017-03-30 13:51     (点击:)

 

校内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社科规划办〔20177号)精神,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为做好我校2017年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今年以来自治区各项重大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和建设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和学科优势,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推动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服务。

二、项目分类

自治区社科规划年度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综合研究和应用研究。每类研究均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自立项之日起,基础研究项目要求在3年内完成;综合研究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应用研究项目推荐以调研报告形式结项,要求在15个月内完成。

三、选题要求

申报的项目要围绕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来确定选题,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所规定范围选题或自拟题目。基础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综合研究要有前瞻性和创新性,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形成的调研报告应对决策咨询有参考价值。

四、申报条件

1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

2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重点项目必须承担并完成过自治区或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申报青年项目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要有两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425日后出生);

4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5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新的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

6项目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五、具体事项

1.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2报送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2份和《活页》一式6份;(2)电子版的《申请书》、《活页》;(3)本部门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

3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申报通知》《课题指南》《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代码表》等)请从宁夏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网址:http://skghb.nxnews.cn)。申请书采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部门审查盖章后,418日前报送科技开发处,学校审查盖章汇总后,统一报送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材料一经上报概不退还。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老师

2联系电话:(09512135018

电子邮箱:995103361@qq.com

 

附件

12017年自治区社科规划年度项目课题指南

2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2017年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开发处

201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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