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均有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国家重点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报者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其他课题采用会议评审制度。申报招标课题和会议评审课题互不交叉,教育部规划课题另行组织申报。
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与2008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及有关专项资助课题的申报评审工作分别进行,申报人只能从中择一申报。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资助额度不得低于2万元。
2.申请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15万元、一般课题8万元和青年基金课题6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2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1万元。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
3.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2008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onsgep.moe.edu.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教育学(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
4.请各单位于5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报送材料要求: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论证表》5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重点投标课题不需填写《活页论证表》。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于左侧装订成册。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