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07年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要求,在个人申报、所在部门审查的基础上,科研处进行了复审和再审鉴定,目前已完成学校2007年科研成果的统计工作。现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速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映至科研处。公示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补报,其后果由本人及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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