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
“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的通知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均有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国家重点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报者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其他课题采用会议评审制度。申报招标课题和其他课题互不交叉。
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与200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及有关专项资助课题的申报评审工作分别进行,申报人只能从中择一申报。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资助额度不得低于2万元。
二、申报者在认真填写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或《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论证》5份后,由申报者所在系签署意见,将其文本及配套电子版材料报科研处。重点投标课题不需《活页论证》。
三、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2009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教育学(网址:http://www.npopss.gov.cn/)下载。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系部审查盖章后,报送科研处,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四、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可延至4月15日。
五、未尽事宜,请到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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