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院(校)内各部门:
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产学研结合的重要实践,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科技支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期,为了深入开展该行动,科技厅在续聘2009年人员基础上,开始征集第二批企业科技特派员。为扩大受聘规模,提高服务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宁夏本地高校在职和离退科技人员,以及超过聘任期的企业科技特派员。
二、申报条件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科技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且与合作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有明确的合作研发内容。
三、申报和认定程序
1、科技人员与企业对接,签订合作协议;
2、科技人员填写企业科技特派员申报材料,合作企业和本人所在单位要签署意见;
3、科技厅组织审查;
4、科技厅下发企业科技特派员聘任通知和聘任证书。
四、提交的材料
1、《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申请表》(请从http://www.nxkjt.gov.cn下载);
2、申报人员与企业签署的合作协议或合同(超过聘任期要续聘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可不提供);
3、身份证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一式二份,于2010年6月20日前,报科研处,并提交电子稿至kyc@nxtvu.edu.cn。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本部门2009年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续聘,并积极组织优秀科技人员申报2010年度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
附件: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