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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23年度科研情况统计的通知
2023-11-22 15:17 李文甲    (点击:)

校内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科研数据统计要求,科研数据统计工作是学校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核算年度科研工作量的重要依据。现就2023年度学校科研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一)统计范围

1.人员:全校在编教职工

2.科研成果(仅统计2023年度的科研成果):1.论文(见附表1);2.课题研究与咨询报告(见附表2);3.著作(见附表3);4.专利(见附表4);5. 科研课题(见附表5);6.科研获奖(见附表6)。

(二)统计台账

所有科研成果必须是以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开放大学)名义获得的。

各项成果提供材料要求如下:

1. 论文类:只统计第一作者。提交每篇见刊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全部正文、论文检索页,以上材料均提交PDF版。

网络首发论文提供论文的刊物封面、全部正文、论文检索页、中国知网学术期刊网络首发论文出版证书,均提交PDF版。

SCI论文提供论文的刊物封面、全部正文、论文检索页、JCR检索报告,均提交PDF版。

2.课题研究与咨询报告类:需提交报告及采纳证明PDF版。

3.著作类:需提供每本著作原件1册,另提供著作封面、目录页、版权页、个人撰写数字证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检索页,均提交PDF版。

4.科研课题类:由课题主持人负责填报,只统计2023年立项、结项的课题。

5.获奖的科研成果提交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PDF版。

6.专利提交证书原件扫描件PDF和知网检索页PDF

二、统计要求

一)科研统计以部门为单位报送。

(二)各部门须在1130日前将上述材料PDF版及统计报表电子版发至科技开发处指定邮箱371269490@qq.com,著作类原件报送至科技开发处(2A01)。

(三)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科研统计工作,逾期不予补报,不予核算2023年度科研工作量;12月期间科研成果可予以补报。

三、联系方式

系 人: 李文甲

联系电话: 213501815909673414

附件:

2023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excl文档),含6个工作表:

1.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科研论文统计报表

2.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开放大学)课题研究与咨询报告统计表

3.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著作统计报表

4.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专利统计报表

5.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科研课题统计报表

6.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科研获奖统计报表

 

科技开发处

20231122

 

附件【附件:2023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模板).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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